养到我12岁,就在一场洪水中丧生了。后来我就变成了乞丐,熬了四年,16岁顶替别人去当了兵,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最快乐的几年,我拼命训练,很快便进了特种部队,后来顶替的事被发现,我被赶出了部队。一次意外,为了保护一个女孩,我失手杀了强迫她的富二代。我的人生至此发生转变,为了生存,我用我所有的积蓄换了一张脸,很普通的脸。我换了个身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是命运总爱作弄人,我被逼无奈,还是走上了杀手这条不归路。这些年,我杀过的人,收过的钱,电脑里都有详细记载。虽然很多时候,我是被逼无奈,但不可否认我是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刽子手,死亡是早晚的事,我只是想在我死后,警察能找到这些,也算我为自己的罪孽赎罪吧。如果是那些人先找到它,那也是天意,我也无能为力了。”
两人对视一眼,何南感叹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丁一冷淡的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苦楚,重要的在于怎么选择,如果当初他投案自首,或许命运会完全不同。”
何南认同的说:“你说的对。如果那个富二代正在行凶,他出手阻止过程中发生意外,那最多是防卫过当,被判不了几年。”
“说再多,也改变不了他是杀手的事实。多少个家庭毁在他手上,你是警察,不该对他抱有同情。”或许是因为耿辉和萧森死在他手上,丁一对朱正男非常排斥。
最近发生的事,何南大致了解一些,自然明白丁一的心结在哪儿,他安慰的说:“丁一,无论耿辉也好,萧森也好,还有蔡文,他们都是警察,在穿上制服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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