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比前儿个写的好了,那一张还不如昨天的。
史氏一听,又是一阵笑。也不知道是不是身边养着孙子的原故,孩子的一点小事,都能让她乐半天。
“你是要好好练字了,前儿你帮鸳鸯抄的帐册子,那字写的,没有一点圆润,也忒锋利了些。我记得上年敏儿送年礼来,除了给瑚哥一套文房四宝,还给了你一本字贴呢。你练了吗?”
记得敏儿出嫁前,可是将她和瑚哥一起带在身边的,这会给瑚哥准备东西的时候,也没忘记她。可见是个招人疼的。
“正练着呢,可是写了这么多年的字,还是觉得那字的笔画太多了,而写字的笔,毛又太软了。要是跟眉笔一样硬,我的字一定会写的更好的。”虽然现在她的颜体也写的不错了,当然是她自己认为的。
“噗”,史氏一口茶喷出,指着唐朝说不出话来。自己写不好字,还赖字难写,笔太软。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吗?
那么软的毛笔,你都写出那么锋利的字,硬了你还不得把天捅出个口子来了。
唐朝觉得她铅笔字,钢笔字写的都不错。就是这个毛笔字,怎么练都感觉硬了些。张氏看过,说是锋利太过,不是女儿写的出来的。
“你给敏儿的信中,也是这么说的?”
“哪能呀,这么实在的话,奴婢哪好意思让人带到南边去呀?”
“那你就好意思告诉我?”史氏听着唐朝说不好意思,她才不相信呢。
“太太慧眼识人,奴婢又天天在太太面前,哪好意思像给姑奶奶写信时,将自己吹成花呀。所以只好实话实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