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规则,彼此遵守到底,对于这个时候的商贾来说已经是很难想象的好事了!
所以最初的开价就是最后的花费,超支了也只能商贾自己想办法。换成是朝廷来做这事,或许一开始真的能开出比商贾更低的价格,但那开价就是狗屁,根本不能信的!
就像后世创始人拉投资人入伙的套路,后面如果不想前面的投资打水漂就得接着投钱……
再者说了,陈嫣真觉得找商贾来招标事情会省钱很多!就算整个工程中朝廷并不贪钱,朝廷的办事效率也很难和商贾相比。这并不是说商贾就比朝廷先进了,只能说商贾和朝廷本来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组织模式,适应的情况也截然不同。
在重修长安的工程中,陈嫣看中了商贾的组织效率、看中了他们小而灵活的特点。
“且用商贾的话,就不用朝廷花钱了…”陈嫣最后抛出了杀手锏。
按照她的计划,重修长安是能赚钱的,但是想要赚钱就得先投入本金,一开始重修长安的资金就是。但如果工程是由商贾承包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除了一开始一笔初始定金,其他的需要完成工程后再付。
也就是说,这笔工程款预先由商贾垫付…这当然对商贾不利,但招标书就是这么规定的,要么别来竞标,不然就是认可这一点了。虽说朝廷做工程也少不了拖后支付各个款项,根本做不到□□之类(应该说任何大型的买卖都做不到这一点),但做到对中标商贾那样全部押后款项,这是绝对做不到的!
而等到最后要支付尾款的时候,陈嫣已经提前把房子铺子用卖期房的方式卖出去了!如此手中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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