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主就知道了。
有很多事情,下面的人并不是处理不了,而是根本不能由他们处理!这就像皇帝给圣旨盖章这件事,随便哪个都能干,可是有谁敢取皇帝代之,自己去盖这个章?不要命了吧!
另一方面,这也会造成权力的威严荡然无存!这也该是皇帝尽力避免的。
马魁那边的情况是边郡贸易有了新情况,现在得陈嫣去坐镇。
那么陈嫣留在东莞县,等着人送信,然后再将她的信送出去,这可不可以呢?这里必须要严肃地说明:不可以。
表面上看上去没差别,实际上差别大了去了!不夜县才是陈嫣的大本营,她在那里经营了数年,现在集团各个部门都集中在那里,各方面的资源也向那里倾斜。她如果在不夜县发号施令,那必然是如臂使指。可要是人在东莞县,那就不是那回事儿了!
呆在不夜县,她可以得到最新的消息,然后做出最快的反应。她身边有自己的伙伴和朋友,她可以和这些人一起讨论研究…甚至到了执行时,也是不夜县那边更有优势!那边只要她一声令下,就有的是人开始办事!
而且事情按照方案做下去,一旦有什么地方不对,手下立刻就能向她反映。若她人在东莞县,信件在路上走一趟的功夫就是多久了?中间太耽误事儿了。
若是陈嫣让不夜县那边不必请示她,见机行事…先不说这已经是她的权柄领域了,不好随便下放给别人。就说她真的让不夜县那边见机行事了,事情恐怕也不是那么简单!
这件事并不是平常的日常小事,这些人自己处理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这样的大事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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