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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生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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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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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向楚欢提出,并不需要等到所有的田地都完全检测之后再行分田,可以首先在朔泉附近的几个村镇,开始实施均田,目的就是要让所有的百姓都清楚,官府所说的均田策,并不是虚张声势。
    为此,公孙楚亲自选择了几个村镇,亲自统计了当地的人口以及田地的亩数,然后按照魏无忌提出的均田策内容,率先向这几个村镇的百姓颁发田地,每一个分到田地的百姓,在得到田地的同时,也得到了户部司签署的地契。
    地契上说的十分清楚,百姓所分得的田地,十五年之内,归属权依然在官府手中,如果在这其间,没有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却丢弃田地,任其荒芜,那么官府随时都有权利将田地收回,可是只要能够耕地年限满十五年,那么田地的所有权,将自动归属于百姓所有。
    其中更是言明,百姓获得田地所有权之后,那么田地可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任何人都无权收走土地,只是其中也说的很清楚,禁止私田交换买卖,只允许时代耕种,一旦私田买卖,官府不但可以将田地收回,而且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承担罪责。
    其实许多人也都看得明白,均田策的主旨,就是将老百姓钉死在田地里,让他们世代踏踏实实地耕地生活,不能私田买卖,实际上也就称不上完全的私有化。
    不过对于百姓来说,能有一块自己的田地时代耕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已经是了不得的生活,这是百姓们向往的生活,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宝贝,很少人会想将自己赖以为生的田地卖出,均田令的内容,已经足以让他们兴奋不已。
    也几乎在几座村镇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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