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奸.尸,一人抱起尸体,正准备替她脱衣,忽然间后脑勺如遭重击,血流如注,顷刻间死去。另一人大惊呼叫,众仆人闻讯前来,得知事情经过,纷纷猜测“这是李玉亡魂作祟。”对她敬若神明,一面将凶杀案报官。
县令召集商臣,商礼兄弟,审讯追问,两人都说:“不知情。我妹妹离家已有半年,至今仍无消息。”县令命二人前去认尸,原来李玉就是商三官。县令暗暗称奇,下定判书:此事到此为止,不予追究。商家兄弟领回妹妹尸体安葬,富豪家属亦不许寻仇报复。
第一百一十回 于江
乡民于江,父亲露宿田间,为狼所食,尸骨无存,只剩下一双鞋。于江时年十六,捡起草鞋,悲恨欲死。夜晚母亲入睡,于江手持铁锤,偷偷来到父亲遇害之地,希望能够报仇。过一会,来了一头野狼,对着自己逡巡闻嗅,于江躺着一动不动,野狼用尾巴刮他额头,又低头舔舐大腿,于江仍然不动。野狼欢跃上前,准备咬他脖子,于江一跃而起,铁锤挥舞,击碎狼脑,野狼顿时毙命。俄顷,又跑来一头野狼,于江如法炮制,再次将它击毙。
他在草丛中等至半夜,四周寂静,再无野狼前来。朦胧入睡,父亲托梦说“杀此二狼,足以泄恨,但它们都不是元凶,害我性命者,是一头白鼻子狼王。”于江一惊而醒,静静等候狼王,等到天明,不见踪迹,想要带着野狼尸体回家,又担心惊吓母亲,于是找到一口枯井,将两头野狼丢入井中。
这一晚于江又来田间等候,仍然没有收获。如此接连三四夜,终于有一头野狼现身,一口咬住于江大腿,拖拽而去,行不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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