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笔♂趣÷岛→』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1998年4月26日,在反复研究推扯之后,包自强还是因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送监任务是我完成的,在经过狱医体检后,他抱着一点简单的行李进了监室。我掏出五十块钱给了狱警,要他给包子哥时不时开点小灶。
包子在进牢房之前对我说“如果这段时间罗兰回来,你务必要照顾好她。”
包子的眼神很坚定,他的眼球里全是我的脸,而且没有转动,没有一丝撒谎的意思。
我说“好”
“她回来应该还是17岁左右的样子,不是成年女人”他不放心。
“我知道”
“叫花花赶紧嫁人吧,不要等着我了”
“你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不是杀人放火,用不着这么早立遗嘱”我提醒包子。
“对了,你妈在沿河的洼地买了新楼?”包子问
“是,花姐也买了一套,说是当你俩的新房。”我说“那里是湿地公园,景色好,房子升值空间大”。
“你劝他们都退了吧”包子说“如果爆发洪水,这些楼无一幸免。”
“包子哥,怎么会有洪水!1997年厄尔尼诺现象,全东北旱得连条鱼都找不到”
“退了吧,别让下岗补贴打了水漂”说完,包子抱着行李一步步离我远去,他给我讲的故事也从那天开始截止了。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到的人间,这十年又如何诛杀的厉鬼,其实,从一个为自己申辩的人角度,最该向警察解释的就该是近十年的事。而他则完
第三卷 有关包子的问题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