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他生性朝三暮四,而且-是否得着点破?-情趣有点庸俗不堪.虽说出身高贵,但在行伍中却染上了兵痞的恶习.他喜欢酒家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下流话,军人式吊膀子,水性杨花的美女,轻而易举的情场得意.话说回来,他曾从家庭中受到过一点教育,也学过一些礼仪,但他年轻轻就走南闯北,过着戎马生涯,在军士的武器肩带的磨擦下,他那一层贵族的光泽外表也就黯然失色了.好在他还知道礼貌,不时来看望百合花小姐,可是每次到了她家里,总是倍感难堪,一来是因为到处寻欢作乐,把爱情滥抛,结果留给百合花小姐的就所剩无几了;二来是因为置身在这些刻板.深居闺阁.循规蹈矩的美人当中,一直提心吊胆,深怕自己说惯了粗话的那张嘴,突然会像脱缰的马,无意中漏出小酒馆那般不三不四的话儿来.设想一下,要是如此,后果会是怎样!
并且,他身上还混杂着一些值得称道的奢望:附庸风雅,衣着出众,神采奕奕.要把这些德性集中于一身,那可真是有的说.
于是,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默默地靠在雕花的壁炉框上.这时,百合花小姐突然回头对他说起话来.可怜的姑娘生他的气,毕竟不是情愿的.
表哥,您不是说过,两个月前您查夜时,从强盗手里救下了一个吉卜赛小姑娘吗?
我想是的,表妹.队长应道.
那好,她接着说道.现在广场上跳舞的说不定就是那个吉卜赛姑娘.您过来看一下,是不是还认得出来,弗比斯表哥.
他看出,她热情地邀请他到她身边去,还有意叫他的名字,这其中明显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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