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他不笑的时候很冷,笑起来却使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惊艳:“高董,迟到确实是我不对,本来我应该先自罚三杯请罪,不过,当我看到桌上这支酒,才知道这想法实在欠考虑。”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红色葡萄酒,来自法国勃艮第的某年份罗曼尼康帝,市面难得一见,而且只有真正懂得品尝的人,才会使用那种看起来毫不花哨却要求技巧极高的细颈醒酒器,还有与传统高脚杯背道而驰、极少有人用到的平底杯。
“识货!”高胜寒竖起拇指,“就凭这一点,也值得我请你共饮三杯,来,倒酒!”
他叫着倒酒,但这里并没有专门伺酒的人,洛伊用眼色止住想走上前面的丘莉莉,淡淡说,“这种事情女孩子做太累,还是我来吧。”
优雅地拔掉瓶塞,鲜血般深红色的液体如丝线般注入直径只有一厘米宽的玻璃瓶口,均匀流畅,不多不少,不徐不疾。
比酒本身更有视觉吸引力的,是他的手,修长有力,形状优美,是一双艺术家最理想的手,如果弹起钢琴,那感觉想必也美妙得很。
但一般艺术家的手,倒酒的时候绝对没有他那么稳。
高胜寒不禁又眯起眼睛,如此精准的控制,除了少数经过严苛培训段位极高的红酒品鉴师,他的保镖之中,也只有一个人能用这种技术将酒液灌入醒酒器。
而那个人,是号称五百米外可以打中一只苍蝇的神枪手。
这个建筑师,确实有意思。
“二十五度室温下,使用这种最花功夫的醒酒器,可以将氧化时间缩短到二十分钟,平底杯会加速液体升温,而收小的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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