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
于英改如实回答,他的确识字,却是不多,能写家书。
唐朔一听,高兴坏了,感觉自己捡到了宝贝,像他们行军打仗的,大多不识字,大老爷们,极为粗犷,识字都是权贵家里才有,可是既是权贵家,自然舍不得让家中子弟放入军营吃苦。
所以唐朔想要在军中寻找会识字、懂计谋,还英勇擅战的,却是少之又少了。
唐朔点了点头,“如此也好,以后可为我管着信鸽。”
于英改一听,他来参军只是管着信鸽,那他不干,他一身功夫无处使,他该上战场,于是恳求道:“将军能否安排我去打先锋,我虽识字,但并不喜欢这文皱皱的东西。”
唐朔一听,笑了,他何偿不是,但凡行军打仗的,就讨厌那些文皱皱的。
“打先锋先不急,就你们两这三脚猫的功夫,上阵就是送死,暂且留在我的身边,一个为我管着信鸽,做我的信使,一个给我打帐,时候守在帐外,不准偷懒。”
莫强被解了绑,此时听到这份差事,他不干了,他也想做信使,给人打帐像个仆人似的,他不干。
莫强反对,但反对无效,旁边站着一个拿着棍子的,莫强只好噤声。
两人成了定北侯的亲兵,做为将军的亲兵,近距离跟着将军学习,最容易提拔的了,不少人想做亲兵都不成了,这两人倒好,嫌这嫌那的。
两人从地上爬起来,有兵卫上前给两人包扎,上了药包扎好,又生龙活虎了。
没想唐朔翻身上了马,便让莫强给他牵马徒步而行,而于英改却能分得一匹马骑着走。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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