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铁证如山,司机说的是真的,他的同性情人听到了一切。
分家的理论很简单,他们坚信苏怀瑾把商业机密泄露给了霍氏集团的竞争对手,虽然只是一些间接的证据,但连竞争对手自己都承认是苏怀瑾泄露的。
而原告方给出的反驳论点是,苏怀瑾身为霍家的主母,完全没有必要做这种事。不管对方给出多少好处,苏怀瑾都可以十倍百倍地从霍氏集团和与霍握瑜的婚姻关系里得到。他又为什么要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但分家现在给出了全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苏怀瑾还是有利可图的。他和霍握瑜并不是真正的夫夫,这也就可以证明,苏怀瑾既和霍握瑜没有感情,也很需要钱。
霍握瑜冷笑以对,他没想到分家所谓的证据会是他司机的同性情人。
这件事上,确实是霍握瑜翻了车。
司机签了保密协议,但司机的同性情人没有签,司机因为泄露内容被追究责任,也就可以反向证明内容的真实有效。分家提供的是同性情人作为证人,对方不在保密协议范围内,他的证词也就可以被当作证据。
不得不说,分家是真的用了一点脑子的。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分家只有人证,并没有切实的物证,哪怕同性情人录下了司机对他说的话,但那话是在保密协议内的,并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
分家的律师还是强行播放了录音,并在孙律师提出抗议后,嘴上说着收回了所谓的证据。
但做出裁决的七位世家委员会的成员,都已经听到了录音内容,哪怕他们明面上会说这不能作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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