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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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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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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芋”,一边祈祷自己可以靠某个能引起话题的大案一飞冲天。
    雷蒙德不是那种甘于屈居人下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负远不止是当一名成功的律师而已,他的自信和能力也都很强,因此,他自然是选了第二条路。
    结果,在那条路上走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学校里遭到霸凌和毒打,在自卫时,失手将一名霸凌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聋了。
    那个霸凌女孩的家里比较有钱,通了很多路子来打这桩官司;而格林的家里很穷,只有一个单亲妈妈,根本负担不了律师费,所以当遍体鳞伤的格林被一个除了耳朵哪里都没事的人送上被告席时,她也只能去依靠法庭指派给她的律师……也就是雷蒙德了。
    2204年9月27日,是那桩案件一审判决的日子。
    格林最后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这个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不过,在法庭上,本就没必要谈论什么公平,而应该谈论法律。
    法律上来讲,这已是雷蒙德所能取得的最好的结果了,这也是他首次用“妥协”去换来的“胜利”。
    雷不是傻瓜,在第一次庭审过后,他就知道,这场官司是绝对赢不了的——因为整个法庭都在设法让他输。
    雷并不畏惧控方聘请的所谓名律师,以他的业务能力,加上案件本身的事实以及诸多十分清晰的证据,他有把握不会在辩论上输给任何人。
    可是,在那次庭审中,法官不停打断雷的正常陈述,并时不时提示和纠正对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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