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汉明珠之我娘是吕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什么好怕的。”
    这才是曹参,哪里是那精贵得这不让人做这儿,那不许人碰那儿的人。
    比起一本正经的萧何来,刘元是更喜欢曹参的,当然这只是相对日常相处来说,要论教书识字,这两位是不相上下,刘元哪个都喜欢。
    “来,也好,今天就用这案子给你上上课。”曹参既是不拘小节的,刘元既然都来了,曹参立刻招呼上了刘元,让刘元走近些。
    县令不在,曹参既是被叫了来,这里的事就由他说了算,不就是让一个孩子走近一点,没什么问题。
    “这人是先让人用沙包砸飞出去,扎入了木锥而死的,看到没有,这里有他的脚印,但是在这里直到他死了的地方都没有他的脚印。”曹参这么跟刘元分析,刘元这个凶手听着曹参的话,板正一张脸点头,“先生说得极是。”
    “这小子平里得罪的人不少,杀他的应该是两拨人。”曹参这样地吐字,刘元注意他的措词,“两拨人,不是两个人?”
    “是不止两个人,而是两拨人,当然,最后那一拨人下手更狠,这狗就是最后一拨人放的。本来是想让野狗把他的尸体给吃完,只是狗的胃口不大,没吃完。”
    听着这话,刘元默默地补了一句,“村里的狗又不是只有一只。”
    “有狗不代表都吃人肉,要是一只只都吃人肉,你还敢出门?”
    第011章 堵路的
    绝对不敢。刘元心里认同了曹参说的话,那就有另外的疑问了,曹参道:“这第一拨人算得极好,距离,重量,还有最后这善后。这是不想善后的吧。”
    不是不想,

第7节(5/10)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