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男妓性命者官府视况而定,贱妓(普通男妓)罚银十两,才妓(善八艺或其一)罚银百两,官妓(因过错被贬之人)付五文裹尸草席钱。男妓亡无钱入殡,则草席裹尸扔于后巷有专人收后葬于郊外乱坟,不可立碑,不可祭拜。
而养于宅中之私宠,即男宠,除官府上妓籍外,主人可任意处置,不予追究。
另外,女子明媒正娶为妻为妾因能生养,地位所差微乎。男子不能生养,明媒正娶也只能为妾,婚后穿女裙同劳作。在正妻女子面前男妾要自称为奴,打骂不能反抗。正妻女子有责罚男妾,处死男宠不予追究的权利。
不孝以无后为大,不利于国家人口繁衍,所以早时各国严谨娶男子为妻。后期战乱不断再无明文法令禁止,但思想根深蒂固。虽不乏有为爱情牺牲之人自愿为妾,但在残酷现实之下昔日的海誓山盟也日益变淡,惨淡收场。
数百年下来,这已成为不成文的法规,也无人想去打破。哪怕是喜好男色的君王,历代对男宠最高的赏赐也只到正三品婕妤,但领受六品宝林俸禄,屈于同等女婕妤之下。
因男身侍人不但地位低下还被视为蒙羞祖上,不要说卖身为妓,被人圈养,哪怕是真心相爱的两人在地位相同的情况下也无人愿委身嫁于另一人,受世俗声讨。更何况不能为妻只能为妾,又以女装示人,有几人愿意委屈自己。
随后男妻多出于江湖孤身侠士之中,但他们都没有正式登记于官府衙门,称为私合。这里不乏武功高强,地位卓越之人,却也无人能不介世俗,理直气壮说出自己嫁于男子。
在这百年无人敢逆行的大环
男宠!我当定了_分节阅读_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