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怕死!就算不怕死,也不想死,死刑对他们有威慑力!既然有威慑,那死刑就能有效减少拐卖发生!”
“方虚圣看待问题角度独特,很有道理。”任大学士不仅没有反驳,反倒洗耳恭听。
“据我所知,震慑罪犯的,有两个要素,第一自然是刑罚的轻重,越重,越有威慑,而许多法家人认为,刑罚重到一定程度,无论是徒刑囚禁二十年还是直接死刑,对人的威慑是相同的,所以处于仁道考虑,可以不用死刑。但实际上,如果全部改用囚禁不死刑,会花更多的人力物力,此事可对?”
“所言不虚。”任大学士道。
方运道:“那么,就涉及震慑罪犯的第二个要素了,破案率!拐卖由于是流动人口而为,拐到人就走,难以寻找线索,所以破案率远比谋杀低,许多人贩子觉得不会被抓,更加猖獗。要想增加破案率,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所以法家认为,与其用死刑震慑,不如用提高破案率来震慑,我说的可对?”
任大学士点点头,隐约明白方运接下来要说什么。
方运道:“那么,结果很明显。对朝廷来说,判重犯死刑,然后把原本用在囚禁罪犯的人力物力用来提高破破案率,更有可行性。所以,从实用角度来说,死刑才是最佳的选择。”
“但,杀人终究有违仁道,他杀了人,我们却判决杀他,和他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如果两种杀人没有区别,律法中为什么有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什么同样是杀人,杀人和被迫杀人有区别?为什么误杀和谋杀的刑罚有区别?为什么杀一个人和杀许多也有区别?如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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