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模式也很简单,朝廷根据目的地的不同向移民发放不同面积的土地,这些土地并不属于百姓,只属于大明朝廷,百姓有权力耕种,每年只需要向朝廷缴纳三成的税赋,除此之外其他的各种赋、人头税等等全部不需要再缴纳。
例如在漠南无论男女老少每人的标准是五亩土地,在大员,每人的标准是三亩,在库页岛,每人的标准的八亩,在甘肃每人的标准是十亩,青海是二十亩,库页岛是而十亩。
如此一来,一户按照六口计算,即便是再大员也有十八亩土地,而在青海则是一百二十亩。
由此朝廷的信达钱庄就凭借着他们即将拥有的土地给他们贷款,例如在漠南,一人可以借贷十两白银,如此一来一个一贫如洗的农户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六十两白银。
而信达钱庄的利息是极低的,每年只有百分之五,如此低的利息以及即将到手的土地让百姓们自信,自己很快就可以还清。
于是有了白银,一路上简单的花销,获得土地后开垦工具的购买,粮种的购买,饲养各种家禽的购买,接下来半年时间吃饭所需要的粮食等等都足够用了。
据温体仁所知,拥有土地后的大明百姓通过种地、养殖鸡鸭猪等,一年的人均纯收入绝对可以达到五两银子,如此五年内基本可以还清欠朝廷的债务。
这些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移民的目的地都有大型的信达商行向百姓极为便宜的售卖这些东西,朝廷在这一点上基本上是没有赚百姓的银子。
如此循环往复,朝廷没有拿出任何的银子,银子就从钱庄流到百姓手里又流到了少府手里,
第五百一十三章 大明的移民模式(求订阅)(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