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叫做“官当”;百姓有了罪,不但自己坐牢,还要株连全家老小。
法律规定士族可以不用受到任何惩罚便侵占河泽良田,百姓却无立锥之地。
法律规定士族不必交税,不必服役,国家危难时不必上阵当兵,取而代之的,是无数以血肉供之的百姓。
士人血亲相奸乃是风雅,只需要罚钱,庶民五服之内有了关系便要黥面砍腿流放千里……
每条律法其实都很严谨和严苛,可制定者们在每一条严谨的条律后面都开了“后门”,以供特权阶级去寻找脱罪的漏洞。诸如此般还有很多,其法律双标之严重看的祝英台内心里破口大骂,再也看不下去。
所以无论马文才也好,其他人也好,哪怕他们的颜突破天际,祝英台在看到他们的时候,无法不想到他们其实是吸食着民脂民膏甚至是民血民泪长到这么大的,而他们的风雅和风度,是在践踏着别人生存的权利的时候被“教养”出来的。
只要一想到这些,祝英台就根本没办法对他们生出什么好感,偏偏她自己的身子也生在这个阶级,连表达出对普通人的好奇都是一种“不合时宜”,更别说想办法维护他们的权利。
那被割了鼻子的可怜女孩,就是对她最好的抨击和警醒。
她除了用“好歹他们还有颜能*”来麻痹自己,还能靠什么才能忍住不拔腿就走的冲动呢?
有一段时间,祝英台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魏晋南北朝时有那么多明明可以做很多事的名士却选择了归隐,过着“放达”的生活。
难道这时代就没有聪明人吗?难道这时代就没有会生出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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