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一件背心,背心上是一个骷髅的图案。
这样的组合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老板,打手,秘书。
今晚请客的金主应该就是这群人了,看装扮大部分人都会觉得那个戴着粗粗金项链的光头就是那个暴发户,但是楚天伊却不那么认为,他倒是觉得那个斯文的男人是暴发户,有句话说的很好,人不可貌相,衣着打扮并不能够代表一切。
毕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眼睛看到的一切不一定就是真的。
刚走进来的这三个人也是他们以前的同学,这三人以前就经常在一起,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还依旧在一起。
“曹哥这里……”
三人走向楚天伊这桌,庄晓晓就迫不及待的挥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她身边的三个位置都空了出来。
不知道是庄晓晓说了什么,还是那三个人特别的机灵。
庄晓晓叫的曹哥就是那个戴着金项链的光头,本名是曹洪易,黄毛叫黄一兵,斯文的那个则是楚英豪,只是英豪两个字跟对方那斯文的长相是一点儿也沾不上边。
三人顺势走到了庄晓晓旁边坐下,有狗腿的立马换上了新的餐具。
“曹哥,你们怎么才来啊?”
看对方的衣着打扮,庄晓晓自然认为曹洪易是今晚的东道主,所以表现的特别的热情。
曹洪易笑呵呵的说道:“阿豪有些事情要处理,就耽误了。”
庄晓晓只看了楚英豪一眼,然后继续勾搭曹洪易。
这庄晓晓打的什么算盘,在场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好些人都在嫉妒后悔,嫉妒为什么这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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