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荀君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第三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乡,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先生,请你上书县廷,要求县君把他罢免了吧!”
宣博问另外几个弟子:“你们以为呢?”
其中一人说道:“弟子以为,荀君此举,虽非秉公而行,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残民之贼’、‘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云云更不至於。”这个说话之人乃是时尚,即养阴里的里监门。上次荀贞来拜访宣博时,他与荀贞见过面。
“噢?此话怎讲?”
“上次荀君来拜访先生,弟子有幸得以陪同,和他有过交谈,观其举止、闻其言辞,并非是一个残苛好杀的人,也不像是个会因私犯公、睚眦之怨必报的小人。”
那个年纪最长的男子问道:“那他为何乱法,以捏造之罪名诛灭第三氏全族?”
“……,我闻荀君在繁阳任上时,曾因小过而捕里民武贵,囚入犴狱,一直到他离任还没有将之释放。以我看来,他诛灭第三氏全族一事应该是正与此同。”
“正与此同?”
“不外乎以此立威二字。”
“今日他可诛第三氏立威,明日他也能诛吾等立威!”
时尚大摇其头:“荀君治繁阳时,除一武贵被囚外,再无第二人获罪。不但没有第二人获罪,而且他赈赡孤老,劝农耕桑,竟至自家出钱为里民买桑树苗。一亭上下,无不感恩戴德,对他
55 买马(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