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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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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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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让野猫吃了,打死这牛鼻子老道也没用,事已至此只好赔人家钱了,想来这是命里该然。
    等到早上,刘横顺随手揣了只虫,无精打采来到南城土地庙。等着看热闹的人见刘横顺来了,都想瞧瞧他又带了什么宝虫,扒头一看刘横顺这只虫,一个个直抖搂手,刘爷今天怕是闹火眼看不见东西,怎么带了一条三尾儿来?这玩意儿能咬吗?
    那个老客看罢心中暗笑,以为刘横顺输急了,不是斗虫是和亲来了,那就等着收钱吧。
    刘横顺迫不得已,只好按李老道给他出的招来,再败一阵大不了把房子抵给人家,反正光棍一条,搬到警察所去住也无妨。当即将两条虫过戥子放入斗罐,不等老客拿出芡草动手,刘横顺忽然把手一抬:“别急!”
    老客吓了一跳,问道:“您觉得四十块一场太少了?难不成还想再翻一个跟头?”
    刘横顺冷哼了一声:“翻几个跟头我听你的,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输了我认栽,可有一节,你得把帽子摘了!”
    老客一愣:“刘爷,你我在此斗虫,决的是胜负,分的是输赢,我这帽子又没惹你,摘帽子干什么?”
    周围看热闹的也纳闷儿,没听说过斗虫还得摘帽子,刘横顺什么意思?输急了想闹场?按说不应该,谁不知道刘爷是什么人,打掉了门牙带血吞、胳膊折在袖子里,那是最要脸面的,今天这是唱的哪一出?
    刘横顺剑眉一竖:“不愿意摘帽子也行,你手边上不是有把茶壶吗,借我喝口水,再把你的鸟笼子给我,让我瞧瞧你成天提个空笼子干什么?”
    刘横顺是干什么的?他一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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