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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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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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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中各处寻访排查,却如大海捞针一般,天津卫大了去了,哪有这么容易找?跛脚之人有的是,更有很多地痞无赖,为了显摆自己身经百战,走路时不瘸也得装瘸,这样的你都抓不过来。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合该刘横顺露这个脸,这个飞贼让他撞上了。
    吃他这碗饭的,必须熟悉人头儿地面儿,过去当警察的都跟贼道上的人有勾结,是为了让他们充作耳目,小偷小摸只要不闹出大事,比如什么顺人一根葱、拿人半头蒜的,伤不了人害不了命,没多大的损失,就睁一眼闭一眼不去为难他们,有时还得护着他们,真出了大案子才容易打听消息。刘横顺让那些相熟的贼偷、混混儿、倒脏土的、讨饭的出去找“点子”,可算是找对人了。老百姓认不出贼,同道中人却一看一个准儿。刘横顺又不像别的警察一样仗势欺人,就凭不欺负人这一点,天津城的大小贼偷都愿意讨好他,心甘情愿给他办事,一听说刘头儿要拿飞贼,就全给留上神了,有什么消息先往他这儿报。当天就有人带话过来,说看见一个跛足之人,是个生脸儿的,扮成一个乡下妇人,挎了个大包袱,进了北门外一处宅子,行迹鬼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路上的巡警都没在意,却瞒不过本地这些当贼的。
    刘横顺得知此事,也觉得十分蹊跷,一个大老爷们儿乔装改扮、捯饬成妇人,必定是为了掩人耳目,安分守己之辈没有这么干的。他不敢怠慢,立即换上便衣,来到这家宅院门口,找了个隐蔽之处盯着。直等到定更天前后,忽听“吱呀呀”一声门响,一前一后从宅院里出来两个女子。刘横顺可不光腿快,他的眼也快,一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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