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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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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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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再换上新的的意思,好在餐盘里还有些残羹冷炙,对温知秋一个人来说是绰绰有余。
    温知秋自己端了个盘子,夹了些面包香肠和果蔬,又倒了一杯冲麦片。既然来到大不列颠,总该入乡随俗尝尝人家的早饭,然而一想到要吃这些三个月,温知秋还是忍不住悄悄皱了眉头。
    比起这些来,温知秋更喜欢热腾腾带着扑鼻香味的包子馒头,配上一碗小馄饨,吃完以后一上午都会很有精力。
    然而,温知秋刚咬了一口面包,一个金发碧眼的高大青年就走进来,最终端着自己的早饭来到了温知秋所坐的桌子,
    “先生,我能和您共坐么?如果能在这空落落的餐厅里,跟您一起共进早餐,那我真是再感激不过了。”
    金发碧眼的青年笑容十分灿烂。
    人家主动释放了善意,温知秋当然也不吝惜,
    “当然可以,请坐。”
    “你会说英语?!你是居住在大不列颠的华人么?”
    青年问道。
    “不,我是华国作家团中的一员,来大不列颠交流学习的。”
    温知秋笑道。
    “哇哦――”
    青年赞叹道,
    “你的英语讲的可真地道,我都几乎以为你是在大不列颠长大的了!”
    青年显而易见是个健谈的人,和传统的大不列颠矜傲的绅士并不怎么像。
    大不列颠吃饭的时候并不多讲话,二人面对面坐着,沉默着用完了一顿早饭。
    青年拿纸巾拭了拭嘴边食物留下的痕迹,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你可以叫我吉恩,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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