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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逢大雨,不用出去上工,温向平终于有时间好好盘算心里徘徊已久的想法。
虽然他只干了短短半个月的活计,却也旁敲侧击打听出了一些消息。
比如说,他们一家累死累活干上一年,透支上身体的健康所挣来的工分,只刚刚够一家人吃饭,还不敢吃的太饱,肉什么的就更是稀罕。其他人家或许比他们好一些,却也不到衣食无忧的地步。
这么一看,高投入低收入,自然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更何况,原主和大队里头的知青既然能参加高考,还是恢复后的第一届,想必十年浩劫已经过去,教育问题自然要被提上日程。而一个完全依靠土地的家庭,想要供两个孩子一路上到大学是相当困难的。
再加上,改革开放的浪潮马上要到来,温向平虽然没什么经济天分,也不打算从商,却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土地里而放过这次机会。
所以自然而然,温向平又萌生出了重操旧业的打算,只是这要写点什么却难倒了他。
他又从抽屉里摸出一根铅笔,拿小刀削尖笔头,随手在纸上记下灵光一现的想法,只是铅笔不甚好用,写几下笔尖钝了,就要再重新削。
不是他不想用钢笔,实在是这年头的钢笔不仅贵的要命,还要票,他去哪儿弄这么个稀罕物事回来。
既然要写,就要写个能挣钱的,毕竟温向平的写文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成就一代文豪。
诗歌散文倒是都能写,但是受众面相对狭窄,想要有丰厚的收入,首先要建立在名气的基础上。而想要名气,总得需要名人文豪对他的作品予以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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