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要赠墨宝,顿时被勾起了七八分的兴致,亲自站起身,从随行带着的行李箱中找出了文房四宝摆在案上。饶有兴趣的站在秦妙的身边,准备现场观看七岁女童的现场书法表演。
秦妙也不胆怯,铺好了纸,提笔,蘸墨。笔落处挥出的字迹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一首李白的《将进酒》行书一气呵成,跃然纸上。若非现在年纪小了些,腕力不够,这幅字定会成为大师级的珍品!
一副字写完,秦妙将毛笔搁在笔枕上。内心的激动久久难以平复。人生在世,各人的爱好皆不相同,有人爱好足球,有人爱好唱歌,有人爱好舞蹈,有人爱好旅游,秦妙偏独独爱好书法,为之痴为之醉,自从穿越以来家里连吃饱饭都难别提买笔墨写字了。
今天,秦妙终于小小的过了一把挥毫泼墨的瘾。此刻字虽然已经写完,心里却找到了久违的好伙伴一样激动喜悦,依稀又回到了自己前世为了一个字写光整整一摞纸全心投入细细琢磨的时光。
“好字!好诗!”贵公子凝视案上宣纸良久,终于给出了这四个字评语。
好字么,秦妙得到了赞美,心里美滋滋的。好诗么,那是诗仙李白的千古名作,能不好么?前世练字的时候就爱些这首将进酒,习惯成了自然,刚刚写字的时候不自觉的就给写了出来。
这会儿贵公子看神童一般的看着秦妙,只看得秦妙头皮发麻,这眼睛这视线,简直比她前世见过的的探照设备还要强上三分!
贵公子如此打量了秦妙良久,才终于难以置信的开口:“没有想到此行会在这样的小镇上遇见这样的璞玉。”
作为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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