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纹的作品《有故事的人》,抄袭了他们公司签约歌手路明的原创作品《有风吹过》。
这时候,罗纹已经开始录歌了。他们公司自然不承认,不仅如此还耍赖,指出他们没有证据证明罗纹是抄袭的。显然,他们公司将先一步录制单曲。
他们甚至反过来说,路明是抄袭的呢。
结果很快那家公司就收到了一本杂志《青春文学》的6月刊,里面内封就是这首歌的歌词,虽然有些细微的改变,可一眼就看出这是同一首诗。
旁边署名却是路明。
一时间,经理看着这本杂志,鼻子都气歪了。
合着人家路明都发布杂志两月了,罗纹这个瞎了狗眼的混蛋,却抄袭了人家的歌?
他们两家公司本来实力相当,又都打算扶持新人,捧个歌手出来。
要论长相,自然是罗纹更胜一筹,可金曲既然是人家的,那就没办法了。
陆明的公司甚至特意打了电话过来申明,如果他们还是一意孤行,要抢先发布罗纹的新曲。那两家公司就得对簿公堂。
罗纹的经理又急又气,就让他们把罗纹叫过来,臭骂一顿。
“你根本就是个无耻的小偷,抄袭了别人的歌,当做自己的!”
开始罗纹还极力辩解,他问:“对方有证据,谁证明这是路明的歌了?他们根本就是诬蔑我!”
经理一听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青年文学》扔在了罗纹脸上了。
“你个傻玩意儿,抄人家的歌都不知道先摸清楚人家的底细再抄。两月前,人家就把歌词发表了。”
罗纹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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