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女儿喜欢,那便捡回去吧。
那时的云清还不叫云清,他摔坏了脑子,连自己叫什么都不记得了,更别说出身何处,爹娘可又建在。
他年纪与云珠相仿,机灵又聪明,而云珠没有兄弟姐妹,很容易便与这个捡来的孩子建立了友谊。
这孩子十分懂得讨人欢心,不仅讨了云珠的欢心,就连云珠的父亲也渐渐地对这孩子赞不绝口。
起先,云珠的父亲只拿他当条能哄女儿开心的阿猫阿狗养着,后面慢慢地发现了这孩子的天赋,他不仅将诗词歌赋学了个样样精通,连武艺身手也比圣教的弟子好上太多。
在他十二岁那年,云珠的父亲收了他做义子,并取名云清。
云珠父亲的本意是想让云清做自己女婿的,奈何云珠对他并无男女之情,云珠父亲又实在太喜欢这个孩子,喜欢到既然不能做女婿,便收为义子的地步。
世上的人总有不一样的幸运,却大多拥有一样的不幸,譬如这种来路不明的孩子,十有八九会长成一个白眼狼。
云清可没让这种狗血的套路失望。
云清十七岁那年,圣教发生了一场极大的变故,云珠的父亲练功不慎走火入魔,屠杀了数百名圣教弟子,圣教血流成河,诸位尊主与护法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将云珠的父亲擒住。
云珠的父亲彻底失了理智,不能继任教主之位,这时,就该云珠挺身而出,自父亲手中接管整个圣教了。
可偏偏这时,发生了另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云珠将父亲放跑了,不仅如此,为助父亲潜逃,云珠还与圣教的弟子厮杀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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