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刚才所说的提议以及2014以及2016版的国家文件之外,我们天都市还应该制定一项地方性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我们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将一些规则确定下来,要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明哪种性质的问题应该找哪个单位去解决,因为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很多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当他们去有关部门去寻求帮助的时候,各个部门之间往往会相互推诿,农民工转来转去时间花了不少,但结果却是问题根本无法得到解决。这也是很多农民工宁愿采取像江志刚那样用跳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也不愿意去找政府部门去求助的根本原因。
因为我们有些政府机关单位和部门的很多公务员根本不愿意沾染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其中既有他们把自己当成官老爷的想法在里面,又有他们看不起农民工的意思在里面,而更为可恶的是有些人一看农民工投诉的对象就知道问题棘手,他们根本不愿意出面去得罪人。因为那些敢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往往都是有一定背景和势力的,这些公务员认为自己为了农民工出面得不偿失。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出台地方性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农民工在投诉和求助的时候再遇到相互推诿的情况,很简单,直接找市纪委进行投诉有关部门的不作为,那么市纪委可以直接对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进行处分。
我非常赞同柳书记的观点,我认为,只有将地方官员的官位、政绩真真正正的和农民工的权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相辅相成的时候,那些官员和基层公务员们才能真正的重视起这个
第2041章峰回路转(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