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过程中,除了刚开始30的预付款以外,验收完成之后,我们并没有如约收到剩余百分之60的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最高的百分之十收取,我们同意,这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合同上已经约定好的。但是,其他百分之六十的工程款为什么市人防办不给我们?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
而且根据我的了解,就在工程通过验收之后的一个星期左右吧,前任人防办主任便通知我们三天后去市人防办去取那剩余的60工程款。这个电话录音我到现在还保留着。而且当时他还暗示我们,如果要想取得这剩余60的工程款,必须要给他送些好处才行,甚至连好处费的金额他都跟我们暗示清楚了,最低要百分之十左右!
百分之十就百分之十吧?为了取得我们的工程款,为了能够不赔死,我们忍了!谁让我们接手了这个项目呢。而且按照常理,这笔钱应该是已经到了市人防办的账目上了。
但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三天后,我们去市人防办取钱的时候,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告诉我们,前任市人防办主任已经被双规了,新任人防办主任刚刚上任,对于整个事情还不太了解,让我们过一段时间再过去。
然而,这一等就是半年多啊!柳书记,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二级资质的建筑公司,为了完成这个工程项目,我们可是垫资做的这个项目,而垫付的这些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我们从银行贷款来的,包括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我们都等着工程款结算来进行支付呢。
但是从完工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多了,但这笔钱市人防办一直不给我们,而面前这位市
第2031章我们没钱(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