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定经历过许多不为人知的苦楚,才养成了如今这样刀枪不入、没脸没皮、及时行乐的性格。
像他这样的人,都是脑袋直接拴在裤腰上,才能在血战中闯到今天。这个人虽然外表娘里娘气的,但是骨子里倒是有一股令人敬仰的血性。
“附庸风雅的人骨子里脆弱,才喜欢那些古董啊、古玩啊、玉器之类的东西;像我们这种在江湖上飘的人,觉得金子才是最好的东西。金子多好,摔不碎,咬不破,熔不掉,打不碎,还值钱。许舒贝,你要是不喜欢金子,那才叫真俗。”他躺在那里,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道。
“我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理解不了你的高见。”我说完,又直接剪了下去。
明明出了血,他愣是没有叫我停止的意思。十指连心,该有多疼,可是他轻描淡写的,像是我不过在他身上挠了挠痒似的。
我没有再继续下狠手了,心里对这个人,倒是莫名多了一份敬仰。总觉得他油嘴滑舌的外表下,饱含着一颗赤子之心,不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我这人就喜欢直白,越明晃晃越好。纸币会贬值,银铜不值钱,玉器翡翠太娇贵,只有金子,又富贵又硬气,够显眼够扎实。这才叫品位,你懂个!”他显然听到了我的话,于是为自己辩解道。
我乖乖替他剪完了脚趾甲之后,连忙奔向了洗手间,用洗手液来回洗了好几遍的手,心里依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恶心。
等我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懒懒地躺在那里,敞开着衣襟,吞云吐雾的模样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烟鬼,可是那张
第224章变故(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