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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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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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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重光在徐行之面前乖顺温驯,然而一旦离了徐行之,他便肆无忌惮地露出了自己的锋锐爪牙:“你既然都拿走了, 还给我作甚?”
    其上所写绝不是小事,薄薄一纸书, 寄托的是一条身家性命,在孟重光看来, 陶闲根本没道理再还回来。
    于是, 孟重光合理怀疑道:“你可曾删改过?”
    那清秀苍白的人一愣, 脸上马上生出些红晕来,但很快这点红晕便被虚弱的身体击败, 重归了青灰似的病弱之色。
    陶闲笨拙地比划着解释:“我,认得一点字,但是不很会写。”
    孟重光心里眼里都小得很,只容得下一个徐行之, 自然不很认得温雪尘的笔迹,但同住十三年,他至少知道,陶闲是真不会写字。
    刚入蛮荒时,他谨慎又害羞地找到每个人,询问他们各自的名字该怎么写。陆御九耐心地在泥地里一一写给他看,他跟着描了好久。大家谁也不知道他学这个作甚,直到后来,孟重光和曲驰晾晒在外的里衣弄混了,陶闲翻开衣领,露出小小的“孟”和“曲”字,才验明正身。
    ——每次给大家织绣衣物时,为了区别开来,他都会细心地在衣领内绣上每个人的名字。
    这么多年过去,他学会写的大概只有蛮荒几人的名字,至于陶闲自己,没有名字的衣裳便是他的。
    为了省去几笔针线,陶闲硬是没学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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