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是一群能够配合他的百姓,而不是一群活死人。
敏宁再次翻开了信,看到下面的禀报,说了有好几个地方新人要求在当地建厂。
敏宁随手写下了同意,让下面自己斟酌可以开那些厂,便将这件事给安排下去了。
随后又翻开了另一份,这一份是盛京那边传过来的。
信上面详细记载着上回挖到的金矿含量,这些金矿挖完之后就就地提存,提纯之后造成了金币。
往后不再使用没有技术含量的金元宝银元宝,而是统一改用有面子的金银币。
那些市面上的经营只能当做首饰来用,而无法再当做货币使用。
就需要一部完整的货币法,在纸币真正通行起来时,需要这部货币法来保驾护航。
四爷已经将货币立法交给了户部和内阁。
以往整个大清的法律都掺合在一起,从来没有像这样单独立法。
未来这种法律还有很多,敏宁打算慢慢来,已经着手开始派人前往西方去抄录一部分西方的法律。
“二哥回来了。”晚上四爷回来之后说。
敏宁听了之后便问,“山东那边的事情解决了?”
四爷点头,“一些贪官已经送来京城,我打算三司会审。”
敏宁听了之后,给他提了一个建议,“我看不如就在红水坑的那个拍卖会场审案,那里场地大,可以容纳下更多的人,到时候将各家报馆请过来,再安排一部分百姓一起来听。”
四爷不明白她这么安排是什么意思,摇了摇头说,“审案,我打算安排在顺天府,哪里能够随便找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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