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允信那时候喜欢江甜,可能是喜欢她本身,可能是喜欢她喜欢自己,也可能是水到渠成。那时候陆允信还不太明白喜欢到底是什么, 最直观的大概是她在时会开心,她走了会难过。他甚至觉得她永远把自己排在最后,大概没有说起来那么喜欢自己。
直到在她日记里,从她的角度看出来——她笨拙的接近, 她娇软的埋怨,她一边骄傲一边又带着骄傲追他跑。
每一段,都像一把小锤,敲打着陆允信摇摇欲坠又倔强稳住的自我。
“他帮我赶跑了混混,给他说谢谢,结果这人爱答不理一脸拽样,不就长了一张超好看的脸吗?”
他看时想,是某人自己贴上来的,不是我帮。
“好吧,我知道了,破纪录的竞赛大神,用那谁的话说,就是同样在食堂吃鸡肉卷,我们想的是今天的肉柴不柴,沙拉酱有没有刚刚好,人家想的是切比雪夫不等式,柯西不等式,黄金分割……”
他看时想,鸡肉卷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不知道某人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大的热情和室友讨论这些琐事,还是女孩子都这样。
“在芒果、绿豆糕宣告失败后,他终于喝了我的水啊啊啊,我不喜欢闻男生身上的汗味,他跑完步只有汗水,没有汗味!”
他看时想,这条不评价。
“……”
“毛线说我这是犯贱心理,他越是面瘫,我就越是想贴上去,他越是不接电话,我就越忘不了……好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诶,说过话,我对他笑过,他对我扯过唇角,四舍五入的话,他就是初恋了,不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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