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成返城女知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领情。
    女主一如既往的对两个孩子好,什么东西都给两个孩子用最好的,日子长了,也终于虏获了两个孩子的心。
    文章里作者一直强调,是因为爷爷奶奶的溺爱,养废了两个小孩,但女主对孩子溺爱程度远超于两个孩子的爷爷奶奶。
    凌楚楚这么一回想剧情,忽然觉得,女主对两个孩子好的有点奇怪,更像是故意溺爱,为的就是养废两孩子。
    下部书的女主就是上部书女主陆云珊的亲生女儿,还是快穿文拥有金手指的女主,并且,陆云珊的女儿是随陆云珊姓,女配的两个孩子,作为文中配角,结局自然好不到哪去。最后结局,男孩坐牢五年,出狱后,从精神病院接出了妹妹亲自照顾。
    太惨了,在这一刻,凌楚楚觉得,自己就是孩子的母亲,她要是能够一直留在这个时代,绝不会让快穿女主毁掉他们的人生。
    可这个时代,一个未婚女子生养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七十年代,人们思想跟现代人差距太大,起码在现代,女人哪怕未婚先孕,只要自身有条件,多付出一些辛苦,完全可以独自抚养小孩,当一个单亲妈妈。
    而在这个时代不同,以夫为天,人们对未婚先孕惩罚手段极其残忍恐怖。
    这本书里描写的乡下习俗才叫恐怖。
    女人未婚先孕一旦被人发现,发现的人会立马上报给村里妇女主任,妇女主任会单独盘问,如果孩子爸站出来负责,村民将会帮着举行婚礼仪式。
    但惩罚还会有,绑着游街示众,是由男人受罚。
    处罚完毕,

分卷阅读3(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