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都不想留下,都丢进粥里头去。
“你才是该补补,大病初愈,也没给你做顿好的。”阮氏心疼的说道,大病初愈的人,却要为一家老小操劳,这可是她娇养了十三年的闺女。
“母亲,我身体好的很。”孙蓁蓁自认为自己的身子骨,觉得是全场最佳,特别是炼气一层后,健步如飞不说,拳打老虎都不是问题,只可惜一直遇不上。
要是能遇上,一百两卖掉也不是问题,说起来,想买她家酒楼的家伙真当他们好欺负,一百五十两?
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百五十两还想买酒楼?脑子进水太多了吧。
孙蓁蓁每天空闲的时候,都会在房内写写画画,用的不是毛笔,用的纸,也是她家弟弟练习的废纸,拿着烧下来的炭条,然后写写画画,毛笔虽然她也会用,总归不如铅笔顺手。
目前没条件做铅笔,炭笔也是可以接受的,她画的就是自家酒楼,汴京城内酒楼众多,特别是九桥门那块,走几步那就是一家酒楼,当然大酒楼的话也就那么几家,以前他们孙家也是有的,只可惜孙家除了最开始搬来汴京的那一代,后来的子嗣做生意是越来越不行,那酒楼也就越变越小。
到了孙蓁蓁祖父那代,就剩个两层的酒楼,在九桥门那一代也算是中上的,比上不足,比下那还是有余的。
因为对酒楼有特殊的感情,孙父哪怕赔光了别的财产,这酒楼还是保存下来的。
可惜的是剩下的老弱妇孺哪一个会做生意,里面的掌柜伙计厨子,早就都跑的一干二净。
不过对孙蓁蓁来说,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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