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天(含入v通知)
警察?
陆离眼中划过一丝疑惑,打开寝室门,弥漫着的辛辣气终于找到个发泄的出口,一窝蜂的往外涌去。
站在门外的林立辉把面目表情调整的更加严肃,话刚到嘴边,涌入鼻腔的辛辣气味让他连打了好个喷嚏。
“请问有什么事吗?”陆离问道,视线在林立辉身后跟着的人身上上转了一圈。
林立辉偏了偏头,往一边站去避开这股刺鼻的气味,听到陆离的问题回答:“你涉嫌盗窃财物,并涉案金额极其巨大,故意伤人,还请你和我们走一趟。”
“盗窃?伤人?”陆离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一些人的脸皮厚度。
“是的。”林立辉点点头,“希望你配合,和我们回警局一趟,要是你确实没做的话,我们也不会冤枉你。”
“如果我要是不配合呢?”陆离淡淡道,脸上是一片寒冰。
“既然这位同学不愿意配合,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带走。”林立辉冷声说道。
“《人民警察法》规定,能被批准带入公安机关盘问的只要这四种情况,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请问,我哪一条符合?”陆离问道。
林立辉双眼微眯,没想到陆离居然懂得还挺多,不过可惜了。
“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你殴打了被害人。”林立辉道。
“目击者?”陆离目光后移,在众人中转了一圈,落在陆昊身上,伸手指了指,“是他吗?”
“对。”林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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