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地点在魔都,大概还有一个多月进组,在进组之前袁华没打算到处跑。
车上,杨思唯掏出小本本向袁华汇报情况:“大概一周后谁是歌王就会播出,不要意外的话你的知名度会提高一截。”
“节目中你唱了三首歌,需要重新录一个无损版本放到音乐网站,或者你也可以录成专辑,我会找公司帮你发。”
一个刚签约的艺人,按道理来说是没有资格发专辑的,公司都不带叼你。
但谁让袁华的三首歌赢过薛之纤,汪锋,夏洛呢。
相信报上去花姐一定会同意,不但会同意,搞不好还会把袁华朝着歌手方向打造。
“发专辑吧,比较正式。”
袁华想都没想,说得很诚恳。
发音乐网站?开什么玩笑,这年代就没有音乐付费的概念,放网上就是白嫖。
当然是发专辑,哪怕一张碟片赚几块钱,就凭消愁,成都,像我这样的人的热度,赚千八百万还是没问题的。
“行,我记下了。”杨思唯轻轻敲打着本本道:“发专辑只凭三首歌是不够的,至少要十首,你看是你自己写还是公司帮你买。”
“公司买吧,倒不是我写不出来,主要是没时间,我是演员,演员懂吧?”
他脑子里的存货不多,用一首少一首,拿后世的十首歌凑一张专辑,夏洛都不敢这么干。
杨思唯点点头:“三首好歌放一起有点浪费,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建议分成三张专辑发,成都,消愁,像我这样的人分别当每张专辑的主打歌。”
汗!
第36章 不接代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