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门第。
扈飞霜心里门儿清,书香门第只是表面,郁州金氏实则是个习武世家,干的是舔刀口的活计,而且黑白两道通吃,只不过他们惯用文雅一点的武器,比如画笔,比如瑶琴,比如棋子。但扈飞霜觉得,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目的不还是杀人?文雅地杀人,也是杀人。
“夫子哪里话?哪有什么比上比不上的。”金怀钰的语调活泼又轻快,“鹿伯伯是家父少时的好友,那鹿家的哥哥姐姐们,也都是我的好友了。我这次是来交朋友的,可不是来比这比那的。夫子最近在讲什么书?”
“刚跟他们讲了《大学》。”
“巧了,我最近也读了这个。”
对话声愈来愈近了。拱门中出现了两个人影,一个是个老叟,也就是鹿氏学堂的夫子,另一个,是个长身玉立的少年,金怀钰。
金怀钰隔着人群再次站在了扈飞霜面前。
他还是扈飞霜记忆中的少年,面冠如玉,目如朗星,最戏剧性的是,就连穿的衣服,都与扈飞霜初见他时的那身一模一样。
金怀钰穿的是件金丝面料的箭袖袍,披着一个大红斗篷,衣服上刺绣精致,发冠上镶着夜明珠,端的是个翩翩富公子。他笑起来时左右脸颊各有一个酒窝,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地露着,十分讨人喜欢。
如果说大红色穿在男子身上太艳了些,可看到金怀钰,就会觉得大红这个颜色是为他量身定制的,这般意气风发肆意飞扬的少年郎,就该用最华丽的颜色来衬。
扈飞霜想起自己第一次见金怀钰时的感觉。那时候的自己还在魔窟的淤泥里
分卷阅读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