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谋私、对他图谋不轨吧?
“行,吃饭没问题,但时间地点我来定,我们现在说案子。”
根据孙丽的讲述,当时这个农家乐发生大火之后,警方的确怀疑过王远国。
因为有人证实方晓燕是他的情人,还有人听到方晓燕逼他离婚,并发生过几次激烈的争吵,所以他有杀人动机,也有条件。
“后来呢?”
“王远国有不在场证明,事发当晚,他和四个朋友一起去了郊区的仙海水库,从晚上九点开始夜钓,一直到第二天早晨。现场也没能找到其他证据,所以这个案子最后归为意外事故。”
“他的不在场证明确凿吗?”
“确凿,和他一起的有四个人,全都有口供记录。”
从天机眼看到的情况,王远国的确不是什么杀人凶手,但案发当时他肯定不在钓鱼,这事他说了谎,还请人帮他做了伪证。
他为什么这么做,有这个必要吗?
巫俊觉得他让人做伪证,可能并不是为了应付警察,而是为了应付家里。
他以夜钓为借口,溜出来和方晓燕约会过七夕,后来警察询问时,他干脆串通了几个钓友,统一了口径。这样警局那边能过关,家里也没有露出马脚,两全其美。
但不管什么原因,找人作伪证都是违法的。
他把农家乐的影像再次调整到方晓燕下车的时刻,选好了角度,拉远了“镜头”截了几张图。
这几张图片看起来是从远处拍的,但王远国、方晓燕,以及农家乐门口一张“七夕大酬宾”的广告牌,都被包含其中
第52章 伪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