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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失忆后对我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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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碎的花瓶碎片,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特意跑这一趟,明明也没什么可要的东西。她想,也许是因为当初没有好好的道别,如今,终于可以正式的为这一段时光画下句点。
    虞歌拍掉手上的尘埃,决定打道回府。来到门前,余光瞥到鞋柜上多出个深蓝色的信封。
    她一顿,又看向书架,那里果然没有了。
    她眼眸轻垂,打开信封,里面装着几张红票子。数了数不多不少,正是她刚才留下的那五百块钱。
    城府就是深。这是算准了她还会回来。
    虞歌抿了抿唇,把钱装回去,想把信封放回原位。
    可看到背面用黑色签字笔写着的“亲启”两个字时,动作瞬间停住。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盛景闲的字。
    他的字非常有风骨,一笔一划都透着棱角与锋利。都说字如其人,能写出这种笔锋骨子里一定骄傲难驯。
    事实证明他的性格也是如此。曾经一度,虞歌为盛景闲身上自然流露的荷尔蒙深深着迷。
    所以至今,她对分手时闹得那么难堪仍旧耿耿于怀。
    那时他们摩擦不断,她一气之下搬出了这里。后来冷静下来想跟盛景闲谈谈时,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虞歌抿着唇,捏紧信封。
    她还清晰的记得在床头柜上找到这封信时的心情。
    或许,连信都算不上。
    一张A4纸,上面只写了八个字:万事遂顺,后会无期。
    而盛景闲,从此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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