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些偏颇了,谭飞扬长相正是时下流行的韩式风格,不少小鲜肉都玩命把自己往这个长相上整,而谭飞扬的脸明显没有经过任何修饰,五官搭配还十分完美,微微斜上挑的眉毛给他的气质添上一分不羁,正式时下小女生最喜欢的酷帅坏孩子。更完美的是,他的气质与容貌浑然天成,正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中的天然。
然而……
过去的程明义从小体弱,巴不得自己能长得五大三粗,他身量还没长开就跑出去打工,超体力负荷又营养不良,身高到175就说什么也不长了。他母亲身高172,父亲185,按照遗传学来说最起码应该有180,可惜成长期时没有照顾好自己,最后只能含泪留在175。不过程明义也不放弃,等条件好一点后,一有时间就跑到健身房锻炼,没事还登登山什么的,倒是练出了一身壮壮的肌肉。
程明义觉得最帅的男人应该是施瓦辛格那样高高壮壮一身肌肉的人,可惜东方人少有满足他审美的。至于谭飞扬这种韩式小鲜肉,确实程明义最讨厌的长相。
但是……没办法选。
程明义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车祸的时候就明白了。然而下一秒他就出现在这个名叫谭飞扬的青年兼富二代身上,他就只能是谭飞扬。
其实,应该是他占便宜了。就算是飞来横祸,他的生命也已经走到尽头,现在能够用这种方式再活一次,真的是很幸运。
至于谭飞扬本人……
那纯粹就是自己作死!
程明义在谭飞扬身上完全理解了“不作不死”的精髓,好好的富二代
分卷阅读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