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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总想非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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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该这样……
    她可以穿妇人衣、梳妇人发髻、把钱藏在鞋子里……但这些行为不应该是为了救他、不得不去做工而做出的改变。
    他再也——不会让她这样。
    *
    自此,为了上路的盘缠,他找了一份技术工——在路街上帮人写信。
    认字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不可以浪费。但是一天接的活完全是凭运气,所得银两完全不够。他便在夜晚整天溜达,终于让他找到一份活儿:去码头扛麻袋。
    很苦、但是月钱相比其他工种,高出很多。
    于是,他下午在街上给人写信,晚上匆匆吃三四个大馒头配小菜后便去码头扛麻袋。等到天微微亮,他回租住的小屋睡觉,他总是睡不安稳,睡着睡着就会从梦中惊醒,看一眼日头,再匆匆拿上纸笔去街上一边打着瞌睡一边等活儿。
    就这么干了十来天,工头预发了一点月钱,他便马不停蹄地去姜宁的医馆,让她辞了活计,为她定了一家客栈。她迷迷糊糊地反驳他,在他指着她的冻疮说以后会留疤、会烂掉后便没再反对。
    毕竟救命时的工作和平常日子里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但她也提出一点:她和他一起住,反正他租的地方不止一间房。住客栈的话太浪费钱,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攒上一点去北方。
    顾云舒一直知道她的观念很大胆,但没想到她大胆成这样。
    拒绝的话在舌尖滚了一圈,他默默地咽了回去。
    于是早上他从码头回来时,会带上从路边买的早点。等到隔壁的姜宁起床,热一下就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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