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才厚顏無恥一直吵著要你與我一塊住……結果你竟然一直拒絕我,這丟臉的人是誰?要是讓大家知道我這麼大膽,一定會被人說話的。﹂也只有他會以為她想拿自己的身家來炫耀!
這種炫耀的事,她已經很久沒做了。
要他與她一塊住,也是因為……她希望能看到他安全無虞的,無時無刻。
想想真是讓人傷心。
前一段日子,他還老在逼她要結婚,可是在她發生住院事件後,他竟然就再也不提結婚的事……她都忍不住要懷疑,他是不是在嫌棄她了。
﹁我一個大男人搬妳那裡,才會被人說沒用。﹂
﹁這一點也不重要好不好……好吧!我知道你想要面子,要不這樣好了,我把我的房子賣給你,然後再和你一塊住,這樣子就可以了吧!﹂她說的毫不猶豫,乾脆的讓人生氣。
事實上她打算這次回去將所有的財產轉為兩人共同繼承。
問她為什麼?
不知道,她就是有這種感覺,覺得它是必要的。
﹁我哪來這麼多的錢買妳的房子,那是一整棟的房子啊!﹂放眼望去,她家附近除了空地外,也只有幾戶的平房。
而能把自己的屋子蓋成一棟樓,需要多少錢?這賣的價格,也許他當警查做一輩子都還不完了。
在這個時代,擁有整棟的房子和華麗的三合院,就是有錢人的代表,而他根本買不起!
﹁那很簡單啊,以後你每個月的薪水給我一半,給整整二十年,就當是你買我房子的費用。﹂她一臉算計的說。
﹁就算把每個月薪水全交給妳,給二十年
流轉年華-追尋章十四(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