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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短视频是好平台但我信不过它背后的资本(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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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不是不喜欢短视频平台。这个平台的存在,对于大众的创作,对于音乐的推广来说,其实有好处的。”
    杨谦跟戴羽妮解释一下自己的想法。
    他的想法,其实是受到了前天和唐馨菁的交流的影响。
    唐馨菁的大部分观点,其实杨谦是不太认可的,但她说的流量不全是坏事,他走红,就意味着他的音乐能有更多人喜欢、更多人爱听,却是让杨谦有所明悟。
    没有什么传播能力、只能是小范围传播、甚至是孤芳自赏的音乐,不就踏上了戏曲的老路吗?
    音乐也是需要传播,需要更多人喜爱,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的!
    “他们不是说平台会代替那些普通创作者支付音频的使用版权费吗?我觉得这个是可以谈的,对于喜欢我作品的歌迷,如果想要用我的音乐制作视频的bg;但短视频平台想要的,显然不仅仅是bg的使用授权,或者更专业的说是影音同步权,他们还想要杨谦的那些歌曲的翻唱权甚至是改编权!
    前面提到的,短视频平台说杨谦和他们签约合作协议,就会给予流量扶持。
    很显然,这流量扶持,就是要用翻唱权或者改编权来换的。
    平台方给你流量支持,那你就要默许平台里的其他歌手随意翻唱你的歌曲,或者付少量版权费来商用你的歌曲。
    这是整个平台的玩法规则,那些新兴的工作室为了流量,也不在乎自己的歌被别人翻唱会不会被侵权了,他们就想赚快钱。
    说不定,被侵权的这点版权费,还远远比不上他们在流量上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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