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帝有令,汉人不可以为奴。
当然,大明也考虑到了蒙古人自己不能制造很多日用品的情况,所以扩大了马市供应的商品的种类。象铁锅之类的物品大量供应,并且保证以后一直供应,反正铁锅都是用的生铁,蒙古人也没办法把它们变成武器,还能够高价处理掉国内质量不太好的铁块,换来大量的牛羊之类的牲畜,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从蒙古人那里要来的汉人,全部成为农场的农民。国内制造的高质量的农具,配合牛马等牲畜,加上国内研究出来的种地方法,还有国内已经很成熟的管理模式,可以预见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会成为一个最靠近蒙古的大粮仓。
以此事为契机,皇帝颁布了圣旨:所有汉人都不可以成为奴隶,便是自愿也不行。大明立国之初,明太祖便下过改奴为良的诏令,一时国内奴隶数量大大减少。但自明中叶以来,蓄奴的风气又慢慢地兴盛起来。
这些人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而是以家仆,僮仆的形式而存在的。锦衣卫报上来的资料显示,如今有些地方家奴数量惊人。吴孟明就曾经写道:“吴仕宦之家,奴有至一二千人者。”而骆思恭的报告更惊人:“湖北麻城的梅、刘、田、李四家,家僮不下三四千人。”
最大的奴隶群体-宫女和太监早在天启三年就被皇帝下旨改籍了。宫女年满二十三者,或者进宫八年者,均放出宫任其婚配,皇家还将她们这些年的薪水支付给她们。而以后招收的宫女也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经过考查才可以进宫,而且二十岁就可以出宫,所以她们已经不再是贱籍。
而
第两百五十章 汉人不得为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