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非耳朵都快听得起茧子了。
他笑着说道:“我是洪非,你可以对我称姓。”
闻言,贝恩立刻回道:“中国人。”
他是个语言天才。
洪非笑了笑,继续说道:“我的身份有点多,目前表面上是纽约一位见习警员,同时也是贝尔里夫监狱的劫狱者、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劫案的主使者。目前刚刚收编哥谭市最大帮派,正准备统一纽约黑帮,然后控制纽约市政府,等到纽约在我手上完美运行一段时间以后,我会进入哥谭。”
听到这些,贝恩的神态随之有了些许变化,但也相当有限。
一看他的模样洪非就知道这些还不够。
把贝恩带走很简单,武力制服也不难,但要想让他愿意跟自己做事,那最好在见面之处也就是现在,先打动他。
于是洪非也不自矜,又道:“哥谭是的目标之一,但绝对不是最终目标。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方说天使、恶魔、魔法师、驱魔人、外星人、旧神、新神等等,我的想法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贝恩的眼神随着洪非说出来的这次名词而逐步升腾起一种名为“兴趣”的情绪。
“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种族,我对他们都很好奇。绝大多数人类的上限不高,所以我想跟那些奇怪的生物尽可能地多地打打交道,好人当然是可以做朋友的。但如果是坏人,那要么我把他们要死,或者,他们也可以打死我。”
这话说得有点狂,不管是语气还是内容,都狂得有点没边儿了。
第436章 打死他们,或者被他们打死(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