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丢给了一群大股东。
这些个大股东经营几年,将公司发展的很好,开拓了不少业务,但已经是各有各的一摊,连董事长都很难把手伸进她们的地盘里。
而公司高层的自行其是,又导致高田阳乃这样的大股东,她与小股东之间的权责是非常不平等的。
高田阳乃开拓业务是打着斯波公司的名义,可赚到钱之后,分配利润的刀柄却握在她自己手里。
她想给公司多少就多少,公司也搞不清她的具体业务,这样的公司怎么持久经营下去?
高田阳乃当然不可能卷款带着小姨子跑路,因为她爱慕斯波义银,还惦记着与妹妹与主君过三人世界的美好未来。
但站在公司整体利益的立场,却不能接受这样糊弄人的现状。
以前公司在开拓期,很多规章制度不完善,只能是先放权,提高高田阳乃这种人才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她们多做实事,唯业绩论。
现在公司已经做大,开始考虑怎么持久稳定的经营下去,虚头巴脑的条条框框陆陆续续就要上马。
大股东的权利必须受到监督限制,即便这样会降低效率,把公司变得臃肿,搞成人浮于事的大企业病,也在所不惜。
特别是斯波忠基金的出现,进一步增强了斯波家臣团的控制欲。
如果高田阳乃开辟的北陆道商路是一片渔场,那斯波忠基金就是渔场内最蛮横的渔船。
船随便开,鱼随便捞,捞上来的鱼是给斯波家大大小小股东人均一份的保底福利。
以前的斯波家,只是斯波义银与高层的斯波
第1419章不可言喻的交易(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