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他的好心,我到他家以来基本都是穿的他的衣服,而他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这一天我非出门不可,但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他大概是想要让我穿得舒服一点儿吧。只是把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扎上马尾,这就是我大学时候的样子!
“走了!”他在外面催促着我。
我最终还是放下了马尾,任由头发披肩,我早已不是大学时候的谭晓菲了。
他先是开车带着我去了一家粥店,我是比较满意来这里吃的,我个人是特别偏爱小粥的。
“这家的粥做得比较好,特别是皮蛋瘦肉粥!”他笑着将菜单递给了我。
我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皮蛋瘦肉?”
他只是笑笑。
后来两人点了点小菜,喝了点粥。
他带着我去了酒吧,音乐如雷贯耳,我捂着耳朵跟在他的身后,我有些紧张,除了上次去找周筱筱进过酒吧之外,我从未来过这种地方。
我拉着他的衣袖,我想告诉他我们走吧,可他却将我拖到了一个角落坐下。
他挥手叫了服务员,两人交流了好一会,由于音乐声音太大,我根本就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等服务员一走,我就往金钟的身边移了移,凑到他的耳边提议离开。
“二十分钟!”他只给了我这样一个答案,我忽然明白他为何带我来这里了,他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二十分钟,我还是能等的!
我不停地翻着手机,毕竟酒吧不是我能习惯的地方,每一分钟对于我来说都是煎熬。
好不容易挨了二十分钟,整个酒吧的光忽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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