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个地方还来了,这么久了,小一心中早就接受了,对他而言,这里的生活反而比在现代的时候更让他觉得有意思,更让他觉得满足,在现代可以说一辈子都是一眼望到头的人生了,好好的上大学,大学毕业找工作。
然后找一个女朋友结婚生子养孩子,孩子长大了让孩子去上学养孩子,娶老婆,自己又给孩子带孙子,然后自己就老了,需要孩子给自己养老,听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很没有意思,赵辰是不想过那样的生活,过那样的一辈子。
对比那样无趣没有意义的人生,那还是在这洪荒之中更好更有意思,毕竟在这洪荒之中,他的实力强大,而且虽然这个历史是固定的,但他又不完全的知道这洪荒之中的历史,因为交易没有完全的了解过这一点,所以这样也会有一种惊喜。
因为会发生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不就是惊喜吗?这也是不可思议,更何况洪荒之中,有人有妖怪有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这不就很有趣了吗?比别的是真的要有趣很多,总好过一眼望到头的人生。
所以赵辰也不想这样无聊下去了,他想自己应该出去走一走,多认识一些人,只要不是那种自己知道他们的结局的人那种的话,认识他们没有惊喜的感觉,而且知道他们有一天会死会怎样,会让人觉得有一些难受。
还不如认识一些在洪荒的历史中没有记载或者说只是略微记载没有记录,他们最后的结果与下场的这样,这样的人认识他们也许不会有特别难受的感觉,可以与他们真正意义上的交个朋友,然后过得有意思一点。
这样也算是打发自己无
第六十二章 阵法(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