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元王朝(出书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0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至元元年(1264),商挺“入拜参知政事。建议史事,附修《辽》、《金》二史,宜令王鹗、李冶、徐世隆、高鸣、胡祗统、周砥等为之,甚合帝意”2。王鹗也上奏称:“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3建议置局纂修《实录》,附修《辽》、《金》二史。并荐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鸣、徒单公履、郝经、杨恕、孟攀鳞、王恽、雷膺、周砥、阎复、胡祗统、孟棋、刘光等入史馆。二月,敕选儒士编修《国史》。此为世祖时第二次议修《辽》、《金》史。
    至元十三年(1276),翰林学士李架奉诏召宋士至临安,董文炳对他说:“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俱在史馆,宜收以备典礼。”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国史院4。
    灭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则《辽》、《金》二史已议至三次,并首次议及,《宋史》。但因政事倥偬,议而未行。
    仁宗、文宗时期,三史修纂一再议而不行。仁宗时,平章政事、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李孟曾请修《宋史》;应奉翰林文字、兼国史院编修官袁桷也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于翰林国史院,指出:“伏读先朝圣训,屡命史官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

第40节(5/1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