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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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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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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大量发行,大量动用钞本,造成纸币贬值。仁宗时虽曾加以整顿,却并不能制止纸币贬值的趋势。以致官定的银钞比例仅及中统初的1/20。二是伪钞的泛滥,严重地破坏了钞法的实行。
    变更钞法是一件大事,脱脱曾集中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和集贤、翰林两院官进行讨论,会上赞同与反对两种意见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意见不能统一。最后还是由中书省决定,报请顺帝批准,下诏实行。新钞法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印造至正交钞,实则以旧日中统交钞加盖至正交钞字样,故又称至正中统交钞。新钞一贯合铜钱一千文,或至元宝钞两贯。两种钞并行,而至正钞一贯抵至元宝钞二贯。二是发行至正通宝钱,与历代旧钱通用,形成钱币并行的局面,而以钱实钞。同金末的交钞一样,没有足够的物质为基础,交钞变更根本无法解决通货膨胀问题,变钞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行之未久。物价腾踊,价逾十倍”。脱脱的变更钞法以失败告终。
    入元以来,黄河水患连年,末年尤甚。河决严重地破坏了生产,造成了大批流民,河水北侵,又破坏了济南、河间盐场,“妨国计甚重”。治河虽花费了大量人力、资财,水患却没能根治。脱脱复相后,“慨然有志于事功,论及河决,即言于帝,请躬任其事,帝嘉纳之”。于是召集群臣会议廷中,而意见分歧很大。都漕运使贾鲁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加固北堤,其用功省;二是疏塞并举,使河东行以复故道,其功费甚大。脱脱采纳了后一方案。
    十一年(1351)四月,下诏中外,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发汴梁、大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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